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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2498411/2009-00101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09-01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9〕9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对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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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政办发〔2009〕9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 徐开信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杜宇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广宇 市交通局局长

        阮 冰  灌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员:卢 平连  市发改委委员

        公方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姜云华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优化办副主任

        侍启顺  市民政局副局长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增产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雁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某某  市建设局副局长

        董志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海波  市林业局副局长、市绿委办副主任

        刘利峰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义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鹏程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王登高  灌南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仲伟涛  市航道管理处主任

        左  勇  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仝  华  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叶  松  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文德  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两个办事机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董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仲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灌南县,阮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登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徐开信:主持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杜宇平:协助组长工作。

        程广宇:协助组长工作,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阮 冰:协助组长工作,具体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办事机构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工程总体方案、总体规划和其他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将工程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用地指标。

        市公安局:会同灌南县主管部门负责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方治安;协调征地拆迁与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市监察局:负责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和征地拆迁纪检监察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工程投资分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办法;参与工程建设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监督管理。

        市审计局:负责监管盐河航道整治工程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负责与省、市、县(区)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工作衔接。

        市交通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组织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稽查;协调和参与有关工程的竣工验收。

        市建设局:负责和协调建设行政许可审批、审查相关事宜。

        市规划局:负责和协调规划行政许可审查、审批相关事宜。

        市国土资源局:协调灌南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征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环保监察和相关行政审批审查。

        市民政局:会同灌南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征迁过程中拆迁安置、困难户生活保障等问题的协调工作。

        市林业局:会同灌南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树木的采伐等相关手续。

        市水利局:会同灌南县主管部门负责盐河航道整治工程与汛期防洪、农业灌溉等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与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地方矛盾协调处理,负责筹措所承担的征地拆迁配套资金;组织好工程建设范围内居民迁移安置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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