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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2-11-08 11:13:39
        •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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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连人社发〔2021108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实施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

        市局已于2018年开始在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局有关处室单位继续按照《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269号)要求,落实省厅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在行政许可领域继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做好自贸区相关证照分离改革对接工作

        市局有关处室单位对涉及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证照分离”改革相关事项,要做好与相关区人社部门,自贸区审批部门对接工作并落实相关改革举措,主动服务自贸区发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序时推进工作落实

        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及责任分工,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局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各县区条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行政服务和政策法规处)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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