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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知识库> 民生保障

        连云港市赣榆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查询

        • 时间:2022-11-08 11:13:59
        •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民政部《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政局综合窗口(赣榆区盛世路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

        咨询方式:窗口扫描二维码

        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群众

        受理条件:

        五、办理材料

        暂无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规章】《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6262801,0518-8062998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62801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y.jszwfw.gov.cn/jszwfw/publicservice/itemlist/showDetail.do?webId=80&iddept_yw_inf=11320707014276411X432201101800001&iddept_ql_inf=11320707014276411X4322011018000&ql_kind=2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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