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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

        • 时间:2022-11-08 11:14:10
        •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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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2022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
        二、部门信息
        各县(区)、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云台山景区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5:00-18:00
        咨询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孙健。电话:0518-85804232;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 韦鹏飞。电话:0518-8580204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受理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经申报、评审、公示下达后,对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10-3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5-1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
        五、办理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
        六、办理流程
        ①申报及资格审核。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见附件1)审核推荐;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板块)人才办审核推荐。
        ②项目评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③公示下达。
        七、办理时限
        系统申报开启和关闭时间分别为2022年4月25日、2021年6月15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请。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系统内公示
        十、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连人才〔2020〕6号)全文。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04232
        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网址:http://yzs.lygd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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